2023年10月自考00249國際私法真題及答案
202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國際私法試題
課程代碼:00249
1.請考生按規(guī)定用筆將所有試題的答案涂、寫在答題紙上。
2.答題前,考生務必將自己的考試課程名稱、姓名、準考證號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填寫在答題紙規(guī)定的位置上。

選擇題部分
注意事項:
每小題選出答案后,用2B鉛筆把答題紙上對應題目的答案標號涂黑。如需改動,用橡皮擦干凈后,再選涂其他答案標號。不能答在試題卷上。
一、單項選擇題:本大題共20小題,每小題1分,共20分。在每小題列出的備選項中只有一項是最符合題目要求的,請將其選出。
1.根據我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的規(guī)定,被代理人(本人)與第三人以及代理人和第三人之間的關系適用(C)
A.本人經常居所地法律
B.調整本人與代理人內部關系的法律
C.代理行為地法律
D.主要合同準據法
2.中國歷史上第一部國際私法立法是(B)
A.唐朝《永徽律》
B.1918年北洋政府《法律適用條例》
C.198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D.201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3.在國際私法的發(fā)展歷史上,英國的既得權說的創(chuàng)立者是(C)
A.戚希爾
B.諾思
C.戴西
D.莫里斯
4.認為在審理涉外民事案件決定應援用哪一種沖突規(guī)范時,最早提出必須首先對爭訟問題依據一定的法律觀點和概念作出定性或分類的法學家是(B)
A.意大利的巴托魯斯
B.德國的卡恩和法國的巴丁
C.法國的德波涅和德國的沃爾夫
D.德國的拉沛爾和英國的貝克特
5.一國把不給予本國或其他外國自然人或法人的限制性規(guī)定專門適用特定國家的自然人或法人,或者把給予本國或其他外國自然人或法人的某些優(yōu)惠或權利不給予特定國家的自然人或法人,這是(C)
A.國民待遇
B.最惠國待遇
C.歧視待遇
D.非歧視待遇
6.當今許多國家的立法規(guī)定涉外失蹤或死亡宣告的管轄權,原則上屬于(A)
A失蹤者本國法院
B.失蹤者住所地國法院
C.失蹤者居所地國法院
D.失蹤者慣常居所地國法院
7.海牙國際私法會議于1978年通過的《代理法律適用公約》主要適用于(A)
A.具有國際性質的商業(yè)或非商業(yè)代理
B.以船長身份從事的代理
C.親屬及繼承法中的代理
D.具有國際性質的訴訟代理
8.關于合同關系的法律適用,當事人選擇法律的性質,目前多數國家的立法和國際公約一致認為被選擇的法律應是(A)
A.實體法
B.程序法
C.沖突法
D.實體法和沖突法
9.法國某汽車公司與中國某汽車公司合資在湖北武漢設立汽車生產企業(yè),雙方在合資合同中約定:雙方在履行合資經營企業(yè)合同中發(fā)生的爭議適用法國法律。后來雙方因出資問題產生糾紛,并在中國法院進行訴訟,中國法院應當適用的法律是(B)
A.只能適用法國法律
B.只能適用中國法律
C.中國法律和法國法律都可能適用
D.可能適用法國法律
10.某專門生產化妝品的跨國公司,其股東大部分是以色列的猶太人,該公司在美國注冊登記但其主要營業(yè)機構設在其最大的市場——法國?,F在,該公司欲在中國設立它的分支機構,并獲得批準。不久,該公司與中國某國有商場就其銷售合同發(fā)生爭議。我國法院應認定該跨國公司的國籍國是(B)
A.以色列
B.美國
C.法國
D.中國
11.法院地法這一系屬公式主要解決的問題是(D)
A.有關自然人的能力、身份、婚煙家庭和財產繼承方面的法律沖突
B.不動產物權方面的法律沖突
C.行為方式有效性方面的法律沖突
D.涉外民事訴訟程序方面的法律沖突
12.英國公民瓊斯來華旅游期間.因疏忽將一個小包遺忘在出租車上,瓊斯要求出租車司機返還遭拒后,將其訴至中國某法院。關于該糾紛的法律適用,下列選項正確的是(B)
A.因與瓊斯發(fā)生爭議的出租車司機位于中國,因此只能適用中國法
B.當事人可協(xié)議選擇適用瑞士法
C.應適用中國法和英國法
D.應在英國法與中國法中選擇適用對瓊斯有利的法律
13.經常居所在倫敦的德國公民安德里亞斯與經常居所在上海的中國公民李某在英國學習期間相識相愛,后打算在中國結婚。關于安德里亞斯與李某結婚,依《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下列選項正確的是(A)
A.兩人的婚齡適用中國法
B.結婚的手續(xù)同時適用德國法與中國法
C.兩人的婚齡適用德國法
D.結婚的條件同時適用中國法與德國法
14.我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采取籠統(tǒng)的方式確定父母子女關系的準據法。根據該法的規(guī)定,父母子女人身關系、財產關系首先適用的法律是(C)
A.父母一方的經常居所地法律
B.子女一方的經常居所地法律
C.父母子女的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
D.父母或子女一方的經常居所地或者國籍國法律中有利于保護弱者權益的法律
15.根據我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涉外民事關系的訴訟時效,依(B)
A.法院地法確立
B.相關涉外民事關系應當適用的法律
C.當事人意思自治
D.法院地法或民事關系的準據法確定
16.甲國游客馬克于2018年6月在上海旅游時因過失導致在上海的浙江居民王某受重傷?,F王某在上海以馬克為被告提起侵權之訴。關于該侵權糾紛的法律適用,下列選項正確的是(B)
A.因侵權行為發(fā)生在中國,應直接適用中國法
B.如當事人在開庭前協(xié)議選擇適用乙國法,應予支持,但當事人應向法院提供乙國法的內容
C.因本案僅與中國、甲國有實際聯系,當事人只能在中國法與甲國法中進行選擇
D.應在中國法與甲國法中選擇適用更有利于王某的法律
17.根據《承認與執(zhí)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第5條,拒絕承認與執(zhí)行外國仲裁裁決的理由分為兩類:一類是須由被申請方當事人舉證證明的理由,一類是法院依職權主動拒絕承認與執(zhí)行的理由。下列選項中,屬于法院依職權主動拒絕承認與執(zhí)行的理由是(C)
A.超出仲裁協(xié)議范圍之外的爭議
B.仲裁庭的組成或仲裁程序與當事人的協(xié)議不符
C.爭議事項具有不可仲裁性
D.裁決對當事人尚無約束力
18.中國為《關于從國外調取民事或商事證據的公約》(簡稱海牙《取證公約》)的締約國,外國法院因審理民商事案件,需向中國請求調取證據。根據該公約及我國相關規(guī)定,下列說法正確的是(B)
A.該外國也是海牙《取證公約》的締約國的,我國允許該外國派特派員在我國取證
B.該外國駐中國領事代表可在其執(zhí)行職務范圍內,向該外國的本國公民取證
C.該外國駐中國領事代表可在其執(zhí)行職務范圍內,向中國公民取證
D.該外國當事人可直接在中國向有關證人獲取證人證言
19.1991年我國加入《關于向國外送達民事或商事司法文書和司法外文書公約》和1997年加人《關于從國外調取民事或商事證據的公約》時,均指定我國專門負責司法協(xié)助和有權接收外國通過領事途徑轉遞的中央機關是(C)
A.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B.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C.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
D.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20.李某(具有中國國籍)長期居住在甲國,三年前移居乙國并取得當地住所。現李某去世而未立遺囑。李某生前在中國銀行有存款。乙國關于法定繼承的沖突規(guī)范規(guī)定:法定繼承適用被繼承人本國法律?,F李某的丙國籍的兒子和女兒為繼承李某在華的存款發(fā)生爭議,并訴諸中國法院。依照我國相關法律及司法解釋,下列關于本案的法律適用正確的是(A)
A.應適用乙國法律,因為李某去世時經常居所地在乙國
B.應適用甲國法律,因為李某長期居住在甲國
C.應適用丙國法律,因為李某的兒子和女兒均具有丙國國籍
D.應適用中國法律,因為李某具有中國國籍,且爭議的遺產位于中國
二、多項選擇題:本大題共5小題,每小題2分,共10分。在每小題列出的備選項中至少有兩項是符合題目要求的,請將其選出,錯選、多選或少選均無分。
21.在下列各項中,屬于調整國際航空貨物運輸合同的國際公約有(ACDE)
A.1929年,在華沙簽訂的《統(tǒng)一國際航空運輸某些規(guī)則的公約》
B.1944年訂于芝加哥的《國際航空運輸協(xié)定》
C.1955年簽訂的關于修改1929年華沙公約的《海牙議定書》
D.1961年的《瓜達拉哈拉公約》
E.1999年的《蒙特利爾公約》
22.在法律規(guī)避中,當事人(ABCD)
A.規(guī)避的法律必須是沖突規(guī)則所援引的強行法而非任意法
B.規(guī)避法律的手段是通過改變或制造某種連結點來實現的
C.須有逃避適用某種法律的直接故意
D.須已達到適用對自己有利的法律適用
E.規(guī)避的法律必須是沖突規(guī)則所援引的任意法
23.在當事人所具有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籍均為外國國籍時,各國解決國籍積極沖突的做法有(BCD)
A.以當事人最先取得的國籍為準
B.以當事人最后取得的國籍為準
C.以當事人住所或慣常居所所在地國籍為準
D.以與當事人有最密切聯系的國籍為準
E.以法院地國有關國籍的法律認定外國人的國籍
24.根據我國《涉外民事法律關系適用法》的規(guī)定,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適用.下列正確的有(ABCDE)
A.知識產權的歸屬和內容,適用被請求保護地法律
B.當事人可以協(xié)議選擇知識產權轉讓適用的法律
C.知識產權的侵權責任,適用被請求保護地法律
D.當事人可以協(xié)議選擇知識產權許可使用適用的法律
E.知識產權的侵權責任,當事人也可以在侵權行為發(fā)生后協(xié)議選擇適用法院地法律
25.杭州甲公司作為轉讓人與俄羅斯乙公司簽訂一項技術轉讓合同。其后雙方發(fā)生合同爭議。甲公司在杭州起訴乙公司,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此案。法院應遵守以下哪些法律適用規(guī)則?(ACE)
A.如雙方當事人未選擇法律,可以適用履行義務最能體現該合同特征的一方當事人經常
居所地法律
B.如雙方當事人沒有選擇適用的法律的,則應適用我國合同法律
C.如雙方在合同中選擇了適用的法律,則適用雙方當事人所選擇的法律
D.如雙方當事人未選擇法律,則應適用俄羅斯法律
E.如雙方當事人未選擇法律,可以適用與該合同有最密切聯系的法律
非選擇題部分
注意事項:
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將答案寫在答題紙上,不能答在試題卷上。
三、名詞解釋題:本大題共4小題,每小題3分,共12分。
26.國際私法
答:26.是以涉外民事關系為調整對象,以解決法律沖突為中心任務,(1分)以沖突規(guī)范為最基本的規(guī)范,(1分)同時包括規(guī)定外國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規(guī)范、避免或消除法律沖突的統(tǒng)一實體規(guī)范以及國際民事訴訟與仲裁程序規(guī)范在內的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1分)
27.國際私法上的公共秩序
答:27.是指法院在依自己的沖突規(guī)范本應適用某一外國法作準據法時,(1分)因其適用的結果與法院國的重大利益、基本政策、基本道德觀念或法律的基本原則相抵觸,(1分)以及在應請求承認與執(zhí)行外國判決或仲裁裁決時如予以承認和執(zhí)行的結果也會出現這種抵觸,從而可以拒絕或排除適用該外國法和拒絕加以承認和執(zhí)行的一種保留制度。(1分)
28.復合破產制
答:28.是指一國法院已對某一債務人在一國宣告破產的事實并不能排除另一國法院再對同一債務人宣告破產。(2分)它主張一國的破產宣告的效力只能及于宣告國域內,對位于其他國家的財產應當由當事人在有關國家分別提出破產申請。(1分)
29.域外送達
答:29.是指一國法院將司法文書和司法外文書送交給居住在國外的訴訟當事人或其他訴訟參與人的行為。(2分)司法文書的送達是一種很重要的司法行為。(1分)
四、簡答題:本大題共4小題,每小題6分,共24分。
30.簡述外國法不能查明時的法律適用。
答:(1)直接適用內國法。這是大多數國家采取的做法。(2分)
(2)推定外國法與內國法相同,故而適用內國法的規(guī)定。(2分)
(3)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或抗辯。(1分)
(4)適用與本應適用的外國法相似的法律。(1分)
31.簡述當代沖突法統(tǒng)一工作的特點。
答:(1)從內容來看,自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后,統(tǒng)一國際私法的努力,在沖突法和實體法方面,已經越來越明顯地表現出工作的重點已經從親屬法、繼承法等領域,逐漸擴大及于整個國際經濟、貿易關系、侵權責任和電子商務等新的領域。(2分)在程序法方面,則已覆蓋了國際民事訴訟、商事仲裁的各個重要方面及ADR(替代性爭議解決方法)。(1分)
(2)通過國際努力,國際私法統(tǒng)一化運動正從區(qū)域性向全球性方向發(fā)展。(1分)
(3)在統(tǒng)一沖突法的進程中,法系之間傳統(tǒng)的對立與差異不斷得到協(xié)調與緩解。(2分)
32.簡述仲裁協(xié)議有效性的構成要件。
答:32.(1)仲裁協(xié)議的形式。(2分)
(2)仲裁當事人的行為能力。(2分)
(3)爭議事項的可仲裁性。(2分)
33.簡述我國有關外國法人認許的相關規(guī)定。
答:外國法人進人中國從事民商事活動,主要有三種方式
(1)臨時來華進行經貿活動。中國立法自動承認其主體資格,屬于一般認許。(2分)
(2)在中國直接投資,主要形式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yè)、中外合作經營企業(yè)、外資企業(yè)等。因其均為中國法人,不存在法人認許問題。(2分)
(3)在中國進行連續(xù)生產經營活動,以外國公司名義在中國設立分公司等分支機構。依據我國公司法及相關規(guī)定,對外國法人在中國設立常駐代表機構采取的是特別認許程序。(2分)
五、論述題:本大題10分。
34.試述國際私法的基本原則。
答:(1)主權原則。(2分)根據這一原則,任何主權國家都有權通過國內立法或參與國際立法,規(guī)定自己的國際私法制度,當然各國亦應遵守國際法的一些基本限制。(1分)
(2)平等互利原則。(1分)國際私法中這項原則在兩個層面上發(fā)揮著重要作用:一是它要求各個國家在處理涉外民事關系時,應從有利于發(fā)展國家平等互利的經濟交往關系出發(fā),平等地對待各國民商法,在可以而且需要適用外國法時就應予以適用,要求承認外國當事人平等的地位,他們的合法權益應受到同等保護:(1分)二是要求不同國家當事人之間進行民事活動時,亦應建立平等互利關系。(1分)
(3)國際協(xié)作與合作原則。(1分)根據國際協(xié)調與合作原則處理涉外民商事關系時,應兼顧中國國情和民商法的基本制度及國際上的普遍實踐或習慣做法。這一點,在進入全球化的時代,在中國加入T0以后,是尤其重要的。(1分)
(4)保護弱方當事人合法權益原則。(1分)如果只滿足于形式上的平等互利,而不從國際私法制度上保障實質上的平等互利,也將不能推進國際民商事關系的發(fā)展,不能推進國際民商新秩序的建立。因此,在國際私法處理各種跨國性的私法問題時,需要強調保護弱方當事人合法權益原則。(1分)
六、案例分析題:本大題共2小題,每小題12分,共24分。
35.假設在我國某外資企業(yè)工作的甲國公民A和乙國公民B簽訂了一項贈與合同,合同規(guī)定A贈送給B價值200萬元人民幣的鉆石戒指一枚,但條件是B必須和A共同在該外資企業(yè)工作10年,并且在10年內B不得與他人結婚,否則A可收回贈送的鉆石戒指。雙方明示選擇甲國法作為該贈與合同的準據法,而依甲國法該附加條件的贈與合同是有效的。3年后B與他人結婚,A欲討回鉆石戒指不成,訴至中國法院。
問:(1)中國法院對該合同糾紛是否有管轄權?為什么?
(2)當事人是否可以對該合同的法律適用作出約定?為什么?
(3)該合同當事人約定適用甲國法是否有效?為什么?
答:(1)中國法院對該合同糾紛有管轄權。(2分)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對于合同紛,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轄權。本案中,合同的履行地是在中國,因此,中國法院對該合同糾紛有管轄權。(2分)
(2)當事人可以對該合同的法律適用作出約定。(2分)我國法律規(guī)定,合同當事人可以選擇處理合同爭議所適用的法律。(2分)
(3)該合同當事人約定適用甲國法無效。(2分)我國法律規(guī)定,適用外國法不能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公共利益,甲國法律允許贈與合同附加不得與他人結婚的條件違背了我國的社會公共利益。(2分)
36.F國布期特先生于2015年10月,與我國西北某企業(yè)簽訂合同,聯合開發(fā)新疆某地天然氣資源。合同約定以F國法律為該合同的準據法。后因布朗特違約而發(fā)生糾紛,并訴至新疆
某法院。布朗特稱:人的行為能力當適用當事人的屬人法,自己在簽訂合同才剛滿19歲,按F國法律屬無行為能力人,因而原訂合同是無效的。
問:(1)布朗特簽訂該合同的行為能力應如何認定?為什么?
(2)合同中約定的準據法是否有效?為什么?
答:(1)我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規(guī)定,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適用經常居所地法律。(2分)自然人從事民事活動,依照經常居所地法律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依照行為地法律為有民事行為能力的,適用行為地法律,但涉及婚姻家庭、繼承的除外
(2分)因此.在本案中布朗特有簽訂該合同的行為能力。(2分)
(2)一般說來.涉外合同的效力依當事人協(xié)議選擇的法律作為準據法,(2分)但“意思自治”原則也受到一些限制。根據我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的規(guī)定,我國將意思自治原則作為確定涉外合同準據法的首要原則,但又規(guī)定了中外合資經營企業(yè)合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yè)合同、中外合作物探開發(fā)自然資源合同等,不允許采用意思自治原則,要求必須適用中國法律。(2分)因此,該案中合同準據法的選擇是無效的。(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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